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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志愿者医院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日期:2021-06-29    点击数: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的要求,促进我院志愿者服务的健康、深入和可持续发展,规范我院志愿者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要求

组织全院职工和动员社会力量,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开展医疗志愿服务。志愿从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按照一定程序,自愿奉献个人的时间和能力,在不为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提供志愿服务,其行为表现为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

以奉献爱心、关爱患者、服务群众为宗旨,充分体现志愿服务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开展志愿服务;全面动员、广泛参与,特别是青年职工应积极成为医院志愿者;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建立严格的志愿服务项目发布、志愿者准入、岗前培训、服务认证制度;采取自愿参与和医院倡导相结合,既尊重广大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又强调职工的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

江北院区志愿者服务在院领导、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团总支牵头,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科、质量管理办公室、门诊部等共同组织实施。团总支统一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志愿服务人员的服务登记、培训指导、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三、服务内容

1、院内外志愿医疗服务。

组织各类志愿者为患者提供志愿服务,包括导医、导诊、导检、健康咨询、寻医问药、心理关爱、环境卫生、礼仪督导、控烟等服务。组织院外其他各行业志愿者到院内为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志愿医疗服务,服务内容根据志愿者专业知识水平而定。

2、主题性活动志愿医疗服务。

组织各类志愿者在“学雷锋纪念日”、“国际志愿者日”以及各疾病日、日常诊疗等时间节点在院内外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性志愿医疗服务。

3、社区、医联体、乡镇医疗服务。

组织医疗服务志愿者到进社区、医联体协作单位、县乡医疗机构进行义诊,传播普及医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咨询等志愿医疗服务。

4、大型活动保障志愿服务。

组织各类志愿者到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赛事现场,提供秩序维护、健康保健咨询、现场医疗救援等志愿服务。

5、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志愿服务。

组织各类志愿者参加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服务。

四、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有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意愿,不追求物质报酬或其它任何私利;具备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有责任感,甘于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和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愿意与他人合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既往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五、注册程序

1、申请者报名申请,需提交《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志愿者申请表》,院外申请者需提交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退休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凡符合条件者预约面试时间进行面试(本院职工可不经面试)。

3、对面试通过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给予正式注册,发放志愿者服务证。

六、培训管理

团总支统一组织,门诊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等配合,组织志愿者的岗前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熟悉医院环境、工作职责流程、轮椅操作、常见疾病知识及服务理念、礼仪、沟通技巧培训等,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院内志愿医疗服务由门诊部负责组织管理;主题性志愿医疗服务、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志愿服务由医务部牵头组织管理、相关部门配合;社区、医联体协作单位、县乡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由医联体办公室牵头组织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大型活动保障志愿服务由医务科、护理部管理。

志愿者在每次进行志愿服务时均需携带志愿者服务证,佩戴志愿者标志。志愿者参加服务后,由负责组织管理主管部门对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并盖章认证。建立志愿者志愿服务档案,作为考核表彰的主要依据,努力实现管理工作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考核激励

江北院区为志愿者提供志愿制服以及服务当日的公共交通费以及工作餐

志愿者服务实行星级晋升管理制度,志愿者登记后按要求参加志愿服务时间每累计达到200小时,授予志愿服务一个星级,依此类推,最高规格为五星级。志愿参加重大志愿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可直接授予高规格星级。志愿者每达到一个星级,为本人或直系亲属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团委依据志愿者服务质量、服务时间的长短及有关标准对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