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 人才招聘 > 正文
人才招聘

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6-06-29 点击量:

请有意申报者于7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医院人力资源部,以下为转发东南大学人事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http://www.jshrss.gov.cn/file/service/zt/20160620ldrdgf/),现就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的范围为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项目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其中,高层次人才的选拔范围为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团队的选拔范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行业主要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医药、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海洋工程、航空航天、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

二、选拔类别

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包含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两个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项目根据其申报项目的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和人才的培养潜力等评价要素,分为A、B、C三类。A类所申报的项目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能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申报人具有在全省成为本领域领军人才的潜力。B类所申报的项目一般为国内同行业(产业)先进,在省内同行业(产业)具有引领作用,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开发前景的项目;申报人具有在全省成为本领域拔尖人才的潜力。C类所申报的项目一般为省内同行业(产业)先进,在本地同行业(产业)具有引领作用,能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市场开发前景的项目;申报人具有在全省成为本领域骨干人才的潜力。

(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重点突出项目技术的创新性、带头人的学术水平以及团队的成果转化能力。团队带头人一般为本领域的领军人才,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的声望和学术影响;团队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中有显著的优势,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能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三、选拔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重视人才工作,具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具有人才培养实施规划,具备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为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2.申报项目应是在行业(产业)领域内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成果易于转化、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的项目,应与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项目实施周期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范围。

3.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每个申报人只能选报一项,不能兼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已入选过“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培养周期已满,目前已结项人员,如承担新的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再按规定程序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二)分类条件

1.高层次人才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承担过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果,拥有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团队带头人为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国家和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入选者可优先申报。

(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

(3)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

3.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项目,在选拔时予以倾斜:

(1)项目申报人或团队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

(2)申报单位为省“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各地重大产业发展新平台和载体”所属单位的;

(3)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申报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

四、项目资助

省财政将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其中:A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5万元,B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万元,C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4万元;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万元。

五、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于7月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才科(五四楼215)。

六、材料报送

请以院系为单位上报以下材料:

(一)汇总表一份,盖院系公章;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

由于名额有限,各院系在申报时要注意行业的分布,每个行业限报一人,不同行业同一主管部门的请排序;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

(二)《“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3),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个人填写);

(四)附件(合并装订成册):

1.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或人才团队的培养计划和支持措施(盖院系公章);

3.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参与过的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院系审核后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曾受到过“六大人才高峰”计划资助的,需提供原资助项目的结项及成果材料;

6.项目申报人或团队承担的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为申报单位引进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封面(见附件1);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备底稿。所需表格及封面详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志胜

联系电话:83793301 52090253

E-mail:zhishengyin@seu.edu.cn或OA邮箱。

附件材料.zip 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