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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要闻

江苏省公立医院改革做好三篇大文章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8-17 点击量:

(新华日报:2015-08-12)

江苏是全国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专门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注重公立医院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重点做好“调、破、立”3篇文章。

“调”: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调”,就是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功能齐全、各司其职、运转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

全面推开医联体建设,提升县域服务能力。目前,全省已有各种性质的医联体126家,所有基层机构都与上级医院结成对口帮扶关系,开展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全省每个县(市、区)级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20所县级综合医院转设为三级综合医院。到2014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已占总诊疗人次的54%;全省86%的新农合住院病人在县域内诊疗,基本实现国家提出的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的目标。

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全省2/3以上的县(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区域检验检查、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大力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大医院专家服务,减轻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全面开展签约服务。目前所有基层机构均配有合格全科医生,其中90%以上机构拥有2名合格全科医生,全省已有7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在此基础上,全省全面推开基层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到今年底,全省将有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所有县(市、区)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积极鼓励社会办医。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等鼓励社会办医的文件。截至目前,全省共有非公立医疗机构9591个,床位82727张,非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1.27%,床位占医疗机构总床位的20%左右,民营医院占医院总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数分别为19.61%、21.96%,全省12家非公立医院为三级医院,位居全国前列。

“破”: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破”,就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通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府投入等,建立起稳定长效的补偿新机制。

降低公立医院药品耗材价格。在药品集中采购的基础上,今年江苏率先对国家规定的十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进行了集中采购,与省部属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价格相比,第一批平均降幅16.57%,经市级价格谈判平均又下降3.91%;第二批平均降幅23.41%。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将22种药品列入短缺药品目录,在南京、徐州、淮安和泰州建立4个省级短缺药品储备点,有效缓解了群众用药需求。

加大政府投入。今年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医疗卫生支出比去年增长22.1%,高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的增幅。到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达到1000亿元左右,比2014年的560亿元接近翻一番,推动公立医院良性健康发展。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各地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补助进行补偿。同时做好医保政策调整对接工作,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价格调整后,没有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全省所有县(市、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整体运行平稳。

“立”: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立”,就是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院长负责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落实院长责任制。目前,全省已有128家二、三级公立医院通过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探索形成法人治理结构;有131家二、三级公立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有287家二、三级公立医院实行成本核算控制。

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总量动态调整,实行备案制,同岗同酬。全省有17个县(市、区)的667名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适当放宽对人才密集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控制,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

创新纠纷调解机制。制定《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草案),5月底报送至省政府法制办,推动医患纠纷依法解决。继续推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省编办联合省司法厅、省卫生计生委在南京市鼓楼区开展创新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试点,编制部门安排专门编制,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大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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